在香港的樂壇中,陳奕迅是我的最愛.真的好喜歡他,他的歌必聽,他的報導必留意,他的相片必看.他的歌聲真的太令人感動,每一次去演唱會,聽他唱live,我也有想哭的感覺,因為他的聲音感動了我.我是聽著他的歌長大的.雖然我看時裝圖偏向歐美,但音樂我只聽本地,我一定是本地音樂粉絲.不過我只是聽某幾個啦!陳奕迅除了是歌神,他的衣著也是十分有趣.我只可以說,有些衣服只有eason著得漂亮,只有eason著得起.如果一換到另一個人身上,他就立即變得不倫不類啦!他一定不是只懂著西裝的明星,而是古味十足的打扮.即使明明榕樹腳是時裝的不愛歡迎者,佐只要EASON穿了的鬆身低浪褲,這就立即成了香港一個潮流.昨天他去了burberry看show.當然全身格仔牌啦!你看dress down,dress up都得!得左!他還立即訂了全窩釘外套!期待他穿的一日呢!他還坐front row呢!他說覺得anna wintour打量了一下他~不知是不是呢~
你們喜歡港星的出現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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